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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旱洪
林间远远传来花苗人用树叶吹出的啃声。祁远扯了片叶子,用啃声回应。
“他们在林子里等。”
祁远脸色发黄地苦笑道:“早知道我也不进村了,一晚上都没合眼。”
朱老头兴致不错,骑着他的瘦驴眉飞色舞地说道:“昨晚我可做了个好梦,梦到一个仙女从天上飞下来,死乞白赖要给老头我做老婆。仙女头发那个长啊,味道那个香啊……我飞啊飞啊……”
吴战威砍开一片巨大的蕨叶,笑道:“你不会是梦到姓叶的老太婆了吧。”
朱老头“吭哧”几声,恼羞成怒地说道:“胡说!”
祁远道:“朱老头,你那会儿说人家儿女双全,子孙成群──那不是当面骂人家的吗?”
“怎是骂人呢?怎是骂人呢?”
朱老头不高兴地嚷嚷道:“我说的不都是好话吗?”
“好话?”
祁远嗤了一声,“人家无儿无女,老公也早死了,你还说她往后儿女双全,那不是找骂吗?”
朱老头悻悻然说道:“老公死了怎么着?难道不能再嫁?”
“成,你去跟她说去。”
朱老头“哼哼”两声。“说就说!俺走南闯北几十年,怕过什么!”
说着他忽然两手抱住肚子,惨叫一声:“哎哟……我的亲娘哎……”
朱老头从驴背上滚下来,捂着肚子连滚带爬钻进蕨丛,片刻后“澎”的一声闷响,一股臭气弥漫着飘来。
“呸!呸!”
吴战威等人笑骂道:“朱老头,要出恭你也不滚远点儿。”
朱老头在蕨丛里“哼哼唧唧”老半晌,才勉强提着裤子出来。他那张瘦脸颜色发青,一边走一边弯腰吃力地捧着肚子,哼哼道:“亲娘哎……这是吃着啥东西了?差点把肠子都拉出来……”
“该!”
石刚道:“把一肚子的坏水都拉出来,你就消停了。”
朱老头用手指戳着石刚:“石头,你就学坏吧,我这么大岁数,还咒我,缺德不缺德啊……哎哟!”
一句话没说完,朱老头又提着裤子,屁滚尿流地钻进蕨丛。
众人一阵轰笑,祁远也龇了龇牙,笑容却有些发僵。
还没走到花苗人的地方,朱老头就拉了五六次。最后一次从林子里出来,老头连腰都直不起来,眼窝也陷了下去,走路直打晃。
程宗扬道:“云老哥,情形有些不对啊。”
云苍峰拈须低笑一声,“这就对了。朱老头这会儿吃点苦头,总比糊糊涂涂送了命强。”
“是姓叶的老媪做的手脚?”
祁远道:“万一朱老头拉肚子走不动路,咱们陷在这大山里,可就麻烦了。”
云苍峰摇了摇手,“不妨。那老媪若是动了杀心,他岂能活到此时?如今只是拉拉肚子,这朱老头已经是运气了。”
朱老头死狗一样趴在驴上,只剩下哼哼的力气。石刚把水囊递过去,“早上烧的热水,还温着呢,喝一口。”
朱老头哼哼道:“石头啊,我就知道你心好……这水大爷不暍了,给大爷拿点酒……”
石刚气不打一处来,“都这时候上了还馋酒,泄死你拉倒!”
面前的蕨叶忽然“哗啦”一声,倒了下去,一名胸口剌着纹身,肩膀包着绷带的精壮汉子现出身来。
“卡瓦!”
程宗扬叫道。
赶来接应的花苗汉子一笑,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。“山神庇佑,我们打了一头野猪,已经烧好在等你们。”
林中的空地上生起一堆篝火,上面架着一头比牛犊还大的野猪。武二郎赤膊立在火边,正拎着刀,两眼紧盯着火候,将烤透的猪肉一片片切下来,挑在蕨叶上。
这厮在商队里属于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,和花苗人在一起立刻换了副嘴脸,殷勤得令人齿冶。程宗扬讽刺道:“二爷,勤快啊。”
武二郎嘿嘿笑了两声,对程宗扬的讽刺毫不在意,显然心情不坏。
程宗扬笑咪咪道:“二爷这是给花苗当上门女婿了?往后不打算跟咱们一起走了吧?”
武二郎小心切下野猪后腿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好肉,对跃跃欲试的阿夕道:“这是给族长的,别碰!”
阿夕哼了一声,又白了程宗扬一眼,嘟着嘴走开。
武二郎这才说道:“反正顺路,到了白夷族再说。”
“什么叫到了白夷族再说?”
武二郎不耐烦地说道:“反正误不了你的事。喂,再给我一个银铢。”
这些日子程宗扬大致了解到货币在这个世界的购买力。在南荒一枚银铢差不多能买一百斤稻米,或者够一个人一个月基本生活费用的开销。事实上南荒流通的大多是成串的铜铢,每串一千枚,称为一贯。由于银铢稀少,一枚银铢差不多能换一百一十枚铜铢,比内陆的折换率还高了百分之十。
程宗扬戒备地说道:“做什么?”
“少废话,给不给吧?”
“不给!”
见程宗扬态度坚决,武二郎软了下来,“大不了二爷多给你干一个月。快点儿,二爷有急用。”
“急用个屁啊!这荒郊野外,你拿银铢往哪儿花?”
“你管我呢!有用就是有用,就一个!”
正说着,一个女子从林中出来。她身材颀长,细腰丰臀,凤目红唇,容貌比鬓侧的鲜花还要艳丽。她披着一条崭新的丝绸,整匹缎子没有裁剪,绸端从肩头绕过,然后从背后横缠,裹住高耸的酥胸。再从腋下折了一弯,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,束在腰间。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。
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,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,花枝金红交错,色彩艳丽夺目。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,丝绸质感强,又是白色,若是身材略差一些,皮肤稍暗一些,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。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,直接拿来贴身穿着。她身材出众,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,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,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,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,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,雪肤花貌艳光四射。
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:“武二,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,是讨好族长来了。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,竟然还有这种手段。好艳福啊,武二。”
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:“你以为呢。”
接着又虎起脸,“给个银铢!不给就抢了啊。”
“我就不明白了,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,你要银铢干嘛?”
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,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。那丝绸一角掖在她胸口,两团饱满而充满弹性的乳峰高高耸起,露出胸部白嫩的乳肉。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,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。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,被作成一枚钮扣,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。
“哦!原来……”
程宗扬竖起手指,一瞬间恍然大悟。
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,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,压低声音说道:“别说!”
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,心思可够活的。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,这厮就动了心,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。苏荔果然爱不释手,地处荒郊,无处裁剪,她直接拿整匹丝绸做了衣物,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。
丝绸本身柔软光滑,既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,根本无法固定。武二好人做到底,把自己唯二枚银铢拿出来,送给苏荔作钮扣。但银铢只有一枚,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,下面还没有系。也就是说,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。这也难怪,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,多半还没有内裤的概念。
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,低声道:“武二,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?手可够巧的。”
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,手一挥,把程宗扬扔了出去。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,落地晃了两步,总算没有当场出丑。
抢到银铢,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。苏荔笑着接过银铢,两人一同走进树丛。
再出现时,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,绸尾从裙内掖起。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,上面打了孔,用细皮绳穿着。
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,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。武二郎扬起脸,只当没看到。
接下来一连几天,众人都在朱老头带领下跋山涉水。这一路都是没有人迹的荒野,即使云苍峰这样的老江湖也没走过。除了前几天那个挂着四凶煞的村子,再没有遇到半个生人。
随着往南荒腹地的深入,身边的景物也不住变化。连绵的山脉阻挡了潮暖气流的进入,蕨叶丛生的雨林渐渐被裸露的红土所代替,土地的贫瘠使植被渐渐稀少,不多的灌木也越来越矮,这里每一寸土地都仿佛从来没有人行走过,充满了洪荒气息。商队行走在寂寥的荒野中,身后只有一串零乱的脚印,仿佛他们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行人。
朱老头拉了两天才止住,整个人像是丢了半条命。整天有气无力地趴在驴背上,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,不过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精神抖擞。
“人是铁,饭是钢!”
朱老头振振有辞地说:“我老人家活这么大岁数,靠的就是胃口好!甭管什么病,只要放开吃,都能降得住!小程子,这可是我老人家的不传秘方,你可记住了,千万别告诉旁人。”
“你就放一万个心吧。我丢不起那脸。”
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:“朱老头,这都是第五天了,咱们这会儿在什么鬼地方?我可打听过了,白夷族那地方山清水秀,这荒山野岭的,连耗子都没有,你不是领错路了吧?”
“你听谁说的?”
朱老头嗤之以鼻,“白夷那地儿就是个大水池子,挨着个破山,什么山清水秀?那不扯的吗?”
程宗扬没打算跟他争辩,“问题是咱们离白夷族还有多远?你没见云执事那么稳重的人,这两天都有些着急吗?”
朱老头大剌剌道:“他急不急的,关我屁事。”
程宗扬道:“恐怕还真关你老人家屁股的事。如果耽误了我们办事,云执事一怒之下,往你主子那儿告一状。嘿嘿……”
朱老头脸上变色,小心说道:“不会吧?云执事可是个厚道人啊。”
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,安慰道:“放心吧。他厚道,我不厚道。向导的钱我还出了一半呢。一天二十个银铢,你怎么不去抢呢?”
朱老头苦着脸道:“我不就是想多走两天,多挣点儿钱当棺材本吗?”
“这会儿说实话了?”
程宗扬道:“我就看着你这老家伙不老实,带着我们在山里瞎转呢。一句话,明天到不了白夷族,你的棺材本儿就可以省了。咱们直接刨个坑,把你一埋,要什么棺材。”
“要去白夷族还不简单?”
朱老头突然间振作精神,快跑几步窜上驴背,扯开喉咙喊道:“快跑啊!过蛟了!”
众人沿着一条干涸的山涧行走,脚边只有一股涓涓细流。朱老头突然来这一嗓子,大伙儿都是一惊。程宗扬正要开骂,却见清澈的溪水像混了泥沙一样,突然变得浑浊。紧接着,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上游传来。
众人立刻反应过来,花苗人动作最迅速,四名汉子猿猴一样攀上河岸,将族人一一接应上来,戴着面纱的新娘裙子太长,不小心绊住,险些摔倒,被苏荔一把扶住。
白湖商馆剩下的人已经不多,但一半都是走过南荒的,动作也不慢,祁远、吴战威、小魏分别拽着一名奴隶爬上了河岸,又拽住骡马的缰绳往岸上扯。云氏商会的军士虽然训练有素,却没经历过山洪,突遇变故,他们都习惯性地望向易虎,等待首领的命令,动作反而落在了众人之后。
易虎迅速发出指令,易彪背起云苍峰,手脚并用爬到河岸高处,接着军士牵着马蜂拥上岸。忙乱中,两名军士落在后面。那阵闷雷般的轰鸣越来越近,已经上岸的易虎暍道:“弃马!”
一边跃了下去。
身在半空,易虎就展臂挥出背后的尖枪。一名军士扬手攀住枪杆,易虎腰身一拧,将他甩到岸上。这边易彪也跳了下来,河道里还有几匹骡马没来得及拉上来,他一把扯断马匹的背带,将货物甩到岸上,然后去扯另一名同伴。
程宗扬已经牵着黑珍珠上了岸,凝羽一手挽住缰绳,一手扶着他的肩膀。奔腾的水声越来越近,仍留在河道里的马匹都嘶鸣起来。接着一股混着泥土红色的河水从河道拐弯处冲出,仿佛狂奔的烈马,吼叫着闯入河道,将两侧的岩石都带得滚到水中。
水一向给人温柔婉静的感觉,然而一旦形成山洪,却有着山崩地裂的威势。刚才还是涓涓细流的小溪水位一瞬间升到丈许高,奔腾的怒流仿佛要将脚下的河岸撕碎。
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,令人为之色变。
易虎已经挺枪刺进岩缝,只需要一纵身就能上岸。而易彪和那同伴还留在河道间,身后就是一人多高的洪峰。易虎吸了口气,把尖枪从岩缝中拔出,迎着洪水跃去,抬枪一挑,枪锋准确地从易彪腰侧刺过,穿透他衣内的战甲,接着力贯双臂,将易彪高大的身体甩了起来。
山洪来得极快,易彪还在半空,浪头已经卷过他刚才立足的位置。那名没来得及上岸的同伴身影一晃,像根稻草般被山洪卷走。易虎本来还有机会脱身,他却大暍一声,手臂陡然伸长尺许,从水中将那名军士捞出,抛到岸上。
那军士苍白而年轻的面孔一闪而过,与云氏商会的其他护卫相比,他身材单薄了许多,人在半空,他四肢徒劳地挣扎着,想抓住什么凭藉。
山洪卷来,易虎沉腰坐马,脚下使出千斤坠,钉子一样牢牢钉在土中,挺身硬生生挨了洪峰一击,脚下没有挪动分毫。
众人紧悬的心脏略微松懈一些。易彪张臂抱住那名军士,推到河岸高处。他顾不上喘息,就返身去接应易虎。就在这时,一块半人大小的岩石夹在混浊的浪花中,从上游滚下,重重砸在易虎胸口。那名剽悍的汉子闷哼一声,嘴角涌出一股血丝。就在众人注视中,易虎雄壮的身躯慢慢向后坐倒,随即被洪水吞没。
易彪冲到岸边,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去,却被吴战威拦腰死死抱住,吼道:“你想死啊!”
浪头打在岸上,脚下的山岩也仿佛在抖动,众人纷纷往高处躲避。水流漫过河岸,只有易彪和吴战威两个在齐膝深的水中扭打着。
良久,易彪不再挣扎,他跪在水边,虎目紧紧盯着洪水。那名被易虎舍命救上来的军士浑身都湿透了,在岸上身体发抖。
山洪来得极快,去得也快。前后不到二十分钟,汹涌的洪峰就奔往下游,只留下满是泥沙的河道。留在河道里的几匹健马走骡都被洪水卷走,其中一匹战马被冲到岸边的乱石上,浑身的骨骼都被撞碎,蜷成一团。
吴战威低声道:“别看了。说不定已经冲出了二一十里。”
说着他咧了咧嘴,“走南荒是刀口舔血的勾当,比的就是谁命大。运气不好,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!”
“他是我哥。”
易彪的声音像破了的风箱一样沙哑。
吴战威去拍他肩膀的手僵在半空。
云苍峰微叹一声:“南荒之行九死一生,但贵主人心意已决……”
易彪久久跪在岸边,最后他重重磕了个头,站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水迹,头也不回地朝岸上走去。
第三章 历史
朱老头逃得最快,山洪还没到,他已经钻到一处山坳里,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。
等山洪退去,他才伸出头,余悸未消地说道:“好厉害!好厉害!”
程宗扬咬牙道:“死老头,知道有山洪,还带我们走山涧!”
“天地良心啊!”
朱老头叫道:“几天都没下雨,我怎么知道会过蛟?”
吴战威也有些纳闷:“没下雨怎么有山洪?”
“这是旱蛟。”
祁远道:“山里人把发山洪叫过蛟。下雨发的山洪叫水蛟。有时候上游下雨,河道被堵住,隔了几天才冲下来。山里人说那是蛟龙被困在山上,渴极了往山下找水,叫早蛟,比平常的水蛟更厉害。”
“就是!就是!”
朱老头连连点头。
易虎和一名花苗人被山洪卷走,尸骨无存。骡马损失了五匹,相比之下,货物损失得倒不太多。此时河道被水冲过,泥泞得无法行走──见识过山洪的威力之后,也没有人再有勇气去走山涧。
朱老头一路上尽吹自己有先见之明,若不是他老人家见机的快,喊的及时,在河道里的有一个算一个,谁都没跑。
众人都心情郁郁,没人理他,倒是阿夕心直口快:“若不是你,我们也不会撞上过旱蛟。”
朱老头涎着脸道:“丫头可别乱说。要不是我,你们能找到路吗?再说了,我老人家说话的时候,有你插嘴的份儿吗?”
阿夕手指刮着脸皮:“老不羞!”
“嗨,你这丫头,当心将来嫁不出去!”
阿夕气得嘟起嘴。她忽然一笑,眨了眨眼睛,用蛮语甜甜称呼道:“阿普,你的驴子背上是什么东西?”
“啥?”
朱老头扭过头。
阿夕白白的小手一指,只见他那头瘦驴屁股上趴着一只张牙舞爪的蝎子。驴子似乎觉得有些痒,不满地摇了摇尾巴,那蝎子受到攻击,立刻举起尾钩,狠狠钉进驴臀。
驴子嘶鸣一声,暴跳着把朱老头掀下驴背,三下两下跳进灌丛。
朱老头摔得灰头上脸,一手扶着腰,带着哭腔喊道:“我这腰……亲娘哎……”
阿夕拍着手,咯咯笑道:“活该!让你乱说!”
程宗扬回过头,发现谢艺正在看着自己。两人目光一触,那个男子便像春风一样和煦地笑了起来。
“刚才朱老头喊的时候,我看到谢兄已经先一步上了岸,”
程宗扬似笑非笑地说道:“莫非谢兄以前也遇到过山洪?”
谢艺点了点头,“这些年来,我走过很多地方。山洪、雪崩、海啸……都遇到过。我曾经在雪山顶上,见到一头死去的豹子。积雪间,它的皮毛仍像活着一样光亮,让人不敢惊动。在大海深处,我遇到过一群迁移的鲛人。他们用海底采来的明珠,来交换我们携带的鱼叉。几乎每一次长途旅行,我都目睹过同伴的死亡。”
隔了一会儿,谢艺低声道:“但最美的风景,水远都在最难靠近的地方。与天地间的美丽相比,我们的生命显得那么渺小。”
程宗扬品味着他的话,没有心情再去探究他的底细。良久,程宗扬道:“谢兄可见过这个东西?”
程宗扬打开背包,拿出那支遥控器。
这件物品这些天自己已经看过无数遍,越看越觉得难以理解。它比普通的电视遥控器小了一半,显得更为袖珍。不知道是因为年代过于久远,还是本身就没有刻印,按键上没有任何字迹。程宗扬只能猜测较大的一个是开关键,中间排列整齐的那些是数字键,两个长一点的,像是音量和频道控制键。这种形式的物品自己以前已经见过太多了──它和一支典型的电视遥控器在结构上完全一样。
谢艺仔细看了看,然后摇头道:“没有。”
程宗扬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失望。连谢艺都没见过,看来这个世界认识它的人真的不多。
但问题是这并不是一支真正的遥控器。它的材质很奇特,不是通常所见的工业塑料,而是一种类似金属的物体,很轻但很坚固。朱老头砸的那一下,没有在它表面留下任何划痕。至于那两枚电池,只能说它们做得很像“电池”虽然有正极和负极,但材料并非金属,而更近似于一种矿物质。
这是一件仿制品。程宗扬得出结论。
而这个结论比它是一件真品更让程宗扬怀疑。究竟是什么人,出于什么目的而仿制了一支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使用的遥控器?
唯一的解释,也许是在自己之前,已经有人穿越到这个世界。程宗扬猜测,那位穿越的前辈大概是一位资深宅男,出于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深刻怀念,而仿制了这支遥控器作为纪念。
那位穿越者的心态不足程宗扬所关心的问题。最重要的是,除此之外,他还留下了什么痕迹?
“云老哥。”
上了年纪的人经历一般更为丰富。
程宗扬攀谈道:“六朝历史上,出过什么杰出的英雄人物?”
云苍峰牵着马徒步走着:“程小哥可知道千古一帝?”
程宗扬试探道:“是……秦始皇?”
云苍峰点头道:“春秋以降,是为战国。七雄纷战不已,及至始皇帝,奋六世之余烈,东破六国,威加海内,人称千古一帝!但要说英雄……还要数大秦的赵鹿侯!”
程宗扬脑中有些发晕。大秦赵鹿侯?是哪位英雄?
“始皇帝驾崩,天下大乱。当时势力最为强大的,莫过西楚霸王项羽。钜鹿一战,大败秦军二十余万。楚军趁势西入函谷关,兵围咸阳。秦军百战之师土崩瓦解,围城之日,又值二世皇帝晏驾,天下都以为秦失其鹿,楚将得之,国祚覆亡在即。”
云苍峰声音变得激昂起来:“赵鹿侯当时只是宫中区区一个内侍,却杀伐决断,先诛权臣李斯于咸阳闹市,再拥立始皇之弟子婴为秦三世,又率敢死之士千余,夜袭楚军,在渭水之畔大败霸王项羽。收大将韩信,复关中之地,最后大战垓下,迫使霸王乌江自刎。以一人之力,挽狂澜,存社稷,可谓英雄!”
这段诡异的历史听得程宗扬目瞪口呆。他敢发誓,自己学过的历史上绝对没有这段狗屁倒灶的内容。
难怪自己在王哲军中会看到秦军的身影,原来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中,秦国并没有灭亡。而秦国之所以没有灭亡,是因为秦始皇死后,秦国又出了个赵鹿侯,带领秦军绝地反击,不但保全秦国,还逼得楚霸王自杀。
问题是,这个赵鹿侯是怎么蹦出来的?
“鹿侯非但战功显赫,文治更为出众。他以法家为宗,车同轨,书同文,行郡县之制,遗泽一至于今。”
云苍峰道:“秦三世以鹿侯功高,拜其为王,鹿侯推辞不就,只拈鹿为号,请封鹿侯,随即退居终南山。至今秦国仍将其牌位供奉于宗庙之中,累代祭袒不绝。”
说起古时贤达的风节,云苍峰慨叹不已。程宗扬表情却像打电动时遇到电脑作弊一样不可思议。这个赵鹿侯竟然把秦始皇的功劳都据为己有,什么书同文,车同轨……脸皮厚到这个地步,也太过分了吧?
程宗扬费力地清了清嗓子:“云老哥,你说的赵鹿侯……他叫什么名字?”
“鹿侯乃赵国世族子弟,弃家人秦,三十岁之前籍籍无名,至此一鸣惊人。鹿侯遂以赵为氏,单名讳高。”
赵高……我就知道是那个死太监!
程宗扬在心里骂道:就是你们这些不讲道德的穿越者,把正经历史搞得乱七八糟,让我想作弊都没有机会。逼死霸王……你怎么不去抢了虞姬呢?
哦,他穿越成了太监……
程宗扬打了个寒噤。当初带着情趣内衣穿越,他认为自己已经够倒霉了,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倒霉的。想到这里,他不禁对云苍峰击节赞叹的这位大英雄生出一丝同情。这位前辈能咬牙坚持下来,还真是挺不容易……“既然这样,”
程宗扬小心翼翼地问道:“怎么会有汉呢?”
云苍峰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“程小哥不知道汉高祖?”
“是斩白蛇起家的刘邦吗?”
“不错。汉高祖刘邦本是霸王麾下,入汉中被封为汉王,赵鹿侯击破楚军,唯有高祖一军独全。霸王乌江败亡,高祖遂以汉为号,率军暗渡陈仓。赵鹿侯闻讯,挥师回援。秦军转战千里,汉军以逸待劳,本来负多胜少,但赵鹿侯慧眼识英才,从霸王弃将中提拔出大将韩信,一连数战,汉军竟然没占到半点便宜。两军相峙数月,最后赵鹿侯在鸿门设宴,邀高祖赴会。”
云苍峰脸上露出笑容,抚掌道:“这一场鸿门宴可谓是千古绝唱。高祖仅带谋士张良一人赴会,赵鹿侯于屏风后暗伏刀斧手,以掷杯为号,谋刺高祖,并且严令军中戒备,不许一人逃脱。”
程宗扬暗道,那个穿越的赵鹿侯肯定是读过鸿门宴,决心在他创造的历史中完成项羽未能完成的事业──干掉刘邦。赵鹿侯吸取了项羽失败的教训,还抢在刘邦之前收服了韩信,难道刘邦还有机会逃命吗?
云苍峰抚掌道:“谁知高祖席间藉口尿遁,暗中潜入韩信帐中,只用了一句话,便说服韩信举兵反秦。赵鹿侯功败垂成,遂闭关自守,不再有东进之意。”
程宗扬愣了一会儿,“他说了一句什么话?”
“事成,以汝为齐王。”
程宗扬瞠目结舌。
赵鹿侯这个拿着通关秘笈的穿越者也没能斗过刘邦?谁能想到,天才的政治流氓刘邦只用了一张空头支票,就骗走了政治盲韩信。
难怪赵鹿侯会退居终南山。他这个穿越者也被卷入历史的洪流,已经改变的历史脱离了他的掌控,按着强大的惯性向着没有人能够预料的方向发展。这足以让任何一个穿越者心灰意冶。
忽然朱老头在前面叫了起来:“这边!这边!”
吴战威的声音道:“老头,你没看错吧?这山洞就是你说的路?”
朱老头乐呵呵道:“跟我走你就放一万个心吧,错不了!”
“阿普,”
苏荔的声音响起:“山神不会让人从它身体里走过。南荒像蛛网一样的山洞,就是山神的宠儿白尾豹也会迷路。”
争执间,程宗扬已经与云苍峰赶了过来。
眼前是一个一人多高的山洞,洞口虽然不大,却黑沉沉看不到底。武二郎探进半个身子,运足目力看了看,哼哼两声,没有开口。谢艺牵着他的坐骑,远远看着,脸上看不出表情。
“怕什么!有我呢。看到这山没?”
朱老头口沫横飞地说着,一边指着面前巍峨的山峰,“要从山上过,至少要六七天!也就我老人家知道这条捷径,能从山洞直接穿过去。哼哼,要不是为了那一个金铢,我老人家才不告诉你们这里的捷径呢!”
云苍峰与程宗扬对视一眼,然后慢慢将袍角掖到腰间,“走吧。”
说着当先踏入山洞。
火把的光亮下,水潭犹如一块宝石,散发出幽蓝的光泽。一群近乎透明的小鱼在水中轻灵地游曳着,荡出一圈圈大大小小的涟漪。
地下水无数年来的冲刷,在大山中形成一个庞大的溶洞群,四通八达的洞穴连接在一起,密如蛛网。任何一点声音都在这密闭的空间中无数次回荡,让人辨不出究竟是什么地方传来的声音。
一路上,所有人都闭住嘴,默不作声地赶路。那些花苗女子雪白的小腿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移动着。戴着面纱的花苗新娘被她们簇拥在中间,安静得像一名淑女。
程宗扬已经知道花苗新娘是冒充的,那个叫乐明珠的小丫头又天真又可爱,说话解闷倒是个好对象。可惜只那晚在蕈子林见过一面,剩下的时间那些花苗女子始终与她同行同宿,一直没有聊天的机会。
这山洞不知有多少年没人走过,越往里走,空气中的含氧量越低,进入山洞一个时辰之后,几个体弱的奴隶已经几乎晕厥过去。
当那些护卫也快支撑不住的时候,朱老头领着众人钻进一个狭小的洞口。在经过一段地狱般的路程之后,眼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岩洞。
这洞穴面积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,气流从几道石隙间喷出,带来清新的气息。
这一路走过来,每个人胸口都仿佛压了几块沉甸甸的石头,用来照路的火把也因为缺氧而熄灭,只剩了一支还亮着。清风一吹,众人如释重负,不等朱老头开口,就挣扎着走过去,倒坐在地。
众人坐在水潭边,大口大口喘着气,一个个脸色苍白。山洞里辨不出昼夜,众人感觉像走了一整天那么久,手脚都如同灌了铅,疲惫已极。程宗扬也眼冒金星,两耳作鸣。他坐下来,背后靠着一根不知生长了几百万年的石笋,按照凝羽所说的功法,两手拇指、中指相扣,勉强催动丹田的气轮。
体内的真气沿经络行走,周而复始。渐渐的,胸口沉闷的感觉一丝丝散开,呼吸变得顺畅。程宗扬振作起精神,睁开眼睛,面前是一张枯树皮般的老脸。
程宗扬本能地一抬头,脑后“砰”的撞在石笋上,撞得他眼一阵发黑。
“死老头!你变态啊!”
程宗扬捂着头怒道。
朱老头“嘿嘿”笑了两声,模样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,他那头瘦驴被阿夕拿蝎子狠狠蛰了一下,虽然苏荔拉着阿夕道了歉,又找来草药敷住伤口,但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,让朱老头心疼得唠叨了一路。
“那个──天儿也不早了。小程子啊,咱们说好了的,一天一个金铢,你瞧……”
朱老头是棺材里往外伸手,死都要钱。说好的每天一个金铢,先付一半,剩下的到了地方再付。可这老家伙每天都来软磨硬泡,要拿他当天的一份,每次都碰一鼻子灰,却始终痴心不改。
这次算让他等到了。程宗扬扬着脸琢磨一会儿,居然破天荒地拿出一枚银铢来。
朱老头看到这多赚的一份,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,连忙伸手去接,程宗扬却把手栘开。
“朱老头,那个砸核桃的东西,你在别处还见过吗?”
“见过见过!”
朱老头把头点得飞快。
“在哪儿?”
朱老头道:“山里多的是!”
程宗扬对这老家伙的信口开河深具戒心:“真的?先说好了,你要再给我胡扯,咱们就一拍两散,我重新雇人当向导。一天一个金铢,鬼巫王他老爸我都能雇来!”
朱老头翻着眼想了半晌,犹豫道:“好像是在……太泉?”
“太泉?”
程宗扬听着有点耳熟。
忽然程宗扬心头一震。王哲托他的三件事里,其中一件就提到苍澜的太泉古阵。
那究竟是个什么地方,让王哲念念不忘?
朱老头最擅长察颜观色,看出程宗扬对太泉古阵并不熟悉,口气立刻大了起来:“那地方最多这种怪模怪样的东西!山里人拿来砸核桃、打院墙、叠猪圈……”
程宗扬没理会他的瞎扯,问道:“太泉在什么地方?”
“西边的大山里,叫什么苍……”
朱老头拍了半天脑袋,最后道:“反正是个挺邪门的地方。据说山里的狐狸、野獾什么的进去,就会变成妖精。”
程宗扬没心情再听下去,将那枚银铢一丢,朱老头立刻扑过去,一把抄住那枚银铢,用指甲掐着,用力吹了一口,一边眯起眼,放在耳边听着成色,仿佛那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。
谢艺缓步过来,低声道:“凝姑娘似乎不大好。”
凝羽闭着眼,背后靠着岩壁。她神情很平静,继晕不像有伤在身的样子。但程宗扬看到,她身体每一寸肌肤都在绷紧,似乎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。
程宗扬把手放在凝羽额上,凝羽双眼霍然睁开,本能地抬起手掌朝程宗扬胸口击去。掌缘触到他的衣服才费力地停了下来,手指微微痉挛。
凝羽脸色雪白,额头却像火一样热得烫手,没有一滴汗水。她的皮肤像纸一样发脆,乌黑的发丝变得干枯,零乱的发梢卷曲而分叉。良久,她勉强朝程宗扬笑了笑,那笑容有着异样的妩媚。
“给我一点水。”
程宗扬一手搂住凝羽的肩膀,然后拿出水囊,递到凝羽唇边。凝羽慢慢喝了几口,忽然猛地呕了出来。
程宗扬已经隐约猜到了凝羽不适的原因,却没有任何办法。他抬起头,大声喊道:“乐明珠!”
戴着面纱的花苗新娘正好奇地踮着脚尖朝这边张望,闻声立刻跑了过来。阿夕一把没有拉住,急道:“珂娅!你不能……”
乐明珠一把揭了面纱,“有什么……哎哟……”
苏荔不知何时挡在她身前,乐明珠一头撞进苏荔怀里,没等众人看清她的面容,苏荔已经挽起面纱,掩住她的面孔。
“苏姐姐……”
乐明珠可怜兮兮地唤道。她这些天假扮新娘,走路说话都小心翼翼,早就闷坏了。
苏荔搂住她的肩膀,对族中的女子说道:“把凝姑娘扶过来。小心一些。”
这一次她们没有拒绝程宗扬留在旁边,一方面是程宗扬坚持要留下来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乐明珠的身分对他而言已经不是秘密。
在临时撑开的帐篷里,程宗扬第一次目睹了光明观堂的疗伤手段。那是法术与科学相混合的奇异医术,乐明珠束起衣袖,露出雪藕似的手臂,然后把手浸在一口盛满清水的铜盆里,小心念诵着什么。
“师傅说,一滴水有八万四千虫。要念咒驱虫,才是医者用的净水。”
乐明珠抖了抖手上的水,用巾帕抹干,然后拿出凝羽的手,用三根手指按住她的脉门,一边好看地拧起眉头,半闭着眼睛,宋精会神地诊脉。
程宗扬握着凝羽另一只手,她的手掌时而冰凉,时而火热,程宗扬心头也时起时落。
过了一会儿,乐明珠讶然抬起眼睛,“她的伤势没有发作啊?”
程宗扬沉默片刻,“也许不是因为受伤。”
乐明珠偏着头想了一会儿,又试了试凝羽额头的温度,“体热意烦,肌僵而颤,呼吸急促……有点像是惊风呢。可脸色没有发赤……”
乐明珠郁闷地收回手,她犹豫了一会儿,解开凝羽的襟领,将她翻过来,又把一枚丹药化在水里,用巾帕在凝羽颈后仔细抹拭一遍。接着取出一只木制的小匣,从里面挑出一枚细针。
乐明珠小心辨认着穴道,然后将毫针刺入凝羽颈后半寸,手指轻轻点动。以针点刺大椎穴是治疗惊风的常见手法,但乐明珠扎针时,银针上却有淡淡的光芒闪动,盘旋着流入凝羽大椎穴中。
凝羽咬紧牙关,随着雪白的颈中渐渐渗出血痕,身体的战栗也渐渐减弱。忽然她紧绷的皮肤一松,收敛的汗水猛地涌了出来,几乎是一瞬间,肌肤就布满了晶莹的汗珠。
乐明珠刚松了口气,一直配合她的凝羽身体忽然一扬,蛟龙般从她手底下脱出,旋身扼住乐明珠的脖颈,将她推到一边,发红的眼睛失神般望着程宗扬,颤声道:“给我……”
程宗扬喉头滚动了一下,片刻后,慢慢张开手臂。凝羽露出苍白而妩媚的笑容,温柔地拥住他的腰身,将脸颊埋在他胸口,双臂越来越紧。
“给我……”
凝羽呢哝着说。
“砰”的一声,一只小手切在凝羽颈后。凝羽僵硬的身体挣扎了一下,然后昏迷过去,软软伏在程宗扬怀中。
乐明珠一掌击晕凝羽,然后“哇”的一声哭了起来。她一手捂着喉咙,抽噎着说道:“她抓得我好痛啊。”
程宗扬喉中又苦又涩,半晌才说道:“我知道她的病。”
第四章 穿山
“这就是你说的药吗?”
乐明珠有些怀疑地拨弄着掌心红绿两色的药丸,又好奇地嗅了嗅。“好奇怪的香味。”
麻古特殊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开来。程宗扬呼了口气,右侧的太阳穴又开始隐隐作痛。
这是段强身上的药物,与摇头丸混在一处。凝羽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再服用过。
除了最初两天,凝羽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不适,让程宗扬以为她已经能抗拒药物的成瘾性──毕竟她以前服用的剂量并不多,服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。
直到这时程宗扬才发现,麻古这样成瘾性极强的毒品,对于这个世界完全没有经历过现代工业化污染的人们来说,有着怎样的杀伤力。
受伤之前,凝羽每天都会离开队伍一段时间,程宗扬以为这只是她的怪癖。现在想来,也许凝羽是有意回避他们的视线,免得被人看到她毒瘾发作时失态的样子。
在离开熊耳铺的时候,凝羽很可能已经逐渐摆脱了毒瘾。但紧接着,她在与鬼王峒武士交手中受伤。这一路上,凝羽不但承受着身体的伤势,还每天承受着毒瘾的折磨。在她平静的表面下,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痛苦。山洞这段路程连程宗扬都走得气喘吁吁,更耗费了凝羽大量精力,纵使如此,凝羽仍竭力压制住肉体的痛楚,直到再无法支撑。
程宗扬嘴唇紧紧闭着,“是我的错”这句话已经到了嘴边,他却没有说出来。如果认错有用的话,他可以认一万个错。
乐明珠反覆看着那两粒药丸,“做得好精致……这是什么东西?”
程宗扬犹豫了一下:“毒品。”
乐明珠拔下发上的钗子试了试,“好像没有毒啊?”
“它不是毒药,但比毒药更厉害。”
程宗扬发现很难向这个时代的人解释毒品究竟是什么,只好思索着道:“你知道有人喜欢喝酒吗?”
乐明珠笑得眼睛弯了起来:“我师伯最喜欢喝酒,和你们商队那个瘦子一样,整天都拿个酒葫芦。什么时候酒葫芦干了,就偷偷溜出去打酒。师傅总说,要配副药治治师伯的酒瘾。咦,你是说这种药也会让人上瘾吗?”
“很像,但比酒瘾更厉害。”
程宗扬道:“帮我想个办法,把凝羽体内的毒性清除掉。”
乐明珠为难地说道:“这种毒药我从来都没见过。而且……”
乐明珠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我学的是医术,不太擅长解毒。”
程宗扬道:“光明观堂医术天下无双,有什么毒药能难住光明观堂门下呢?我相信你。”
武二郎中了蜜罗汁,差点儿连命都丢掉,结果潘金莲只用了一枚丹药就化解,让程宗扬平添了许多信心。现在同行的只有乐明珠一名医生,无论能不能成功,至少比他们这些人强些。
被程宗扬一夸,乐明珠得意地叉住腰,“你也知道我们光明观堂的医术天下无双?世上没有什么毒药能难倒我们光明观堂!你就放心吧!”
她这么说,程宗扬反而有些担心起来。
乐明珠扶起昏迷的凝羽,讶道:“凝姐姐身子好轻呢。”
***淡淡的雾气在山林的枝叶间浮动着,无数密叶交织在一起。那些叶片又大又薄,仿佛一幅翠绿而透明的碧纱笼罩在头顶的天空上。清晨的阳光透过这层纱幕,变得柔和而富有生机。往下,生长着木瓜和菠萝的灌木、枝叶浓密的厥类、茂盛的草蔓……一层层错综杂陈,形成一片满目葱龙的植物世界。
在黑暗而冰冷的山洞里行走了几个时辰之后,猛然看到满眼的绿色,每个人心里都生出一丝喜悦。连苏荔都忍不住弯下腰,从花丛中采下一朵鲜艳的红花戴在鬓侧,转头朝武二郎笑吟吟一瞥,让武二呆头鹅一样一阵傻笑。
程宗扬懒得理他们两个眉来眼去,他挥刀砍下一片扇状的蕨叶,然后就瞪大了眼睛。
商队正行走在一座大山的山脚,在他们面前是一座长长的峡谷。四面群山流下的溪水在谷中形成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湖泊,犹如散落着无数晶莹的珍珠。在山谷中央,一个巨大的月牙状湖泊仿佛一块被切断的玉璧,嵌在群山之间。
白雾渐渐散开,那座月牙状湖泊的弯拱中,现出一座奇异的山峰。那山峰峻秀之陋,形状宛如一个屈侧而坐的女子。她两手扶在脑后,扬起头,身躯向一侧微微倾斜,弯曲的双腿半浸在湖水中,就像刚从碧波中出浴一样,随意梳理着长发,佣懒而曼妙地层露出身体美好的曲线。
远远能看到崖上石屋竹楼,但这一切并没有破坏山峰的美态,而是使她平添了许多生机,显得温柔而多情,不再是冰冷的岩石。
那种维妙维肖的妙态,让程宗扬怀疑这是有人故意雕琢出来的艺术品,但如此巨大的规模远远超出了人力的范围。山峰上密布着苍翠的松柏和美丽的花草,看不到任何斧凿的痕迹,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。
程宗扬扭头道:“朱老头,这就是你说的破山?破水池子?”
朱老头山羊胡一翘:“可不是吗!你别瞧那水绿莹莹的好看,尽是些坑人的玩意儿!那绿的都是水草,水就两尺多深一层,下面全是烂泥。人陷进去,想捞都捞不出来!”
云苍峰沉默片刻,良久才低声道:“原来这山洞真的可以直通白夷。我年轻时,曾数次派遣人手到洞里探勘,结果都有去无回。”
说着摇头叹息不已。
朱老头“嘿嘿”笑了两声。“别看是刚走出来,俺朱八八敢打包票!这会儿让你们回头,没一个能走回去的!这洞里大洞上百,小洞上千,大洞套小洞,前洞连后洞,一个洞口放一只蚂蚁,能把蚂蚁窝搬空,就是神仙进去也出不来。”
谢艺仰起脸,望着谷中那座形如美人出浴的山峰,仿佛沉浸在这难得的美景中,久久没有作声。
祁远也凑过来:“云老哥,传说中的白夷珠是不是出自这里?”
云苍峰点头道:“不错。白夷珠是湖珠,就出自此湖,每年可产珠数斗,有赤白二色,小者如米粒,大者逾寸,其中最珍贵的,莫过于夜明珠。”
众人都露出向往的神情,只有程宗扬不以为然。
在他曾生活过的世界里,由于大规模的人工养殖,珍珠早巳不是什么珍贵物品。
类似的还有珊瑚,都从曾经的珍宝变成廉价的工艺品。白夷族的湖珠,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。
谢艺从山上栘开视线,笑道:“程兄不想寻一粒夜明珠带回去吗?”
程宗扬笑着道:“谢了,那东西我消受不了。”
传说中的异宝往往会提到夜明珠,但对于穿越来的程宗扬面百,再好的夜明珠,也比不上一粒普通灯泡。况且他知道,大多数天然发出萤光的物体都具有放射性,戴在身上,要冒着患癌症的风险。
云苍峰是这里的熟客,略微一看就辨出方位,领着众人绕过湖群,蜿蜒朝那座美人出浴的山峰行去。
靠近时,程宗扬看到那些湖泊真如朱老头所言,水底都生满水草,浓绿草叶在水中微微飘浮,柔软得让人忍不住想躺上去。
水草间不时能看到几只蚌壳,灰黑色毫不起眼。石刚和几个奴隶一边走一边说笑:“那蚌壳里面都有珍珠,最小的也能卖好几个银铢呢。”
一名年轻的奴隶睁大眼睛,“真的?”
“当然是真的,不信你去问祁四哥!”
那奴隶一边走一边看着湖里,湖水清澈见底,那些蚌壳仿佛就放在脚边,触手可及。他忍不住膛进湖里,弯腰捞起一只蚌壳,在耳边摇了摇:“没有啊?”
石刚哈哈大笑:“你摇能摇出个屁啊,砸开不就知道了!”
云苍峰听到笑声,回头一看,顿时变了脸色,叫道:“别动!”
那奴隶抱着蚌壳,转身想上岸找块石头砸开,却发现两脚陷在淤泥里拔不出来。
他不由得慌了神,用力想把脚拔出来。可他一用力,另一只脚就陷得越深。
奴隶刚踏进湖里还不明显,这时一开始挣扎,下陷的速度徒然加快,起初淤泥只没过脚背,一转眼就陷到小腿的位置。
岸边的石刚伸手去拉,却差了几寸没有构到,急得石刚大喊:“快把手伸过来!”
那奴隶离岸边只有两步,可这短短两步,却成为无法逾越的距离。就在云苍峰开口的同时,祁远也发现情形不对,他丢开马缰飞奔过来,这时淤泥已经淹到那奴隶大腿间,只剩下半截身体还在湖面上。
“接着!”
吴战威把一卷绳索扔了过来。
石刚跃起身,一把接住绳索,抖开抛过去,扔在那奴隶身上,吼道:“快拉住!你傻啊!还不快扔掉!”
那奴隶两手捧着蚌壳,不知所措地站在湖中,被他一吼才慌忙扔下,一边拣起绳索试图缠到腋下。可他一只手有残疾,几次都没有缠住。就这一会儿时间,他又往下陷了尺许,已经陷到胸口。
石刚瞪着眼,叫道:“谁带着长兵刀!套马杆也成!快!”
“呼”的一声,队伍后面的易彪掷来一根长矛。
石刚接住往湖中递去,却被祁远拦住,低声道:“晚了。”
石刚急道:“晚什么!用把力就把他拉上来了!”
“淤泥吸力大得很。陷到腰间,人就拉不动了。”
祁远低声道:“你用力,只会把他拉成两段。”
石刚怔住了。
淤泥渐渐陷到奴隶颈下,浓绿的水草在水中舒展着,仿佛一张柔软的绿毯,温暖地裹住他的身体。那奴隶拼命拽紧绳索,吃力地说道:“救救我……”
那个渺小的身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清澈的湖水中,最后只剩下一串细碎的气泡从水草间升起。湖水依然平静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众人沉默地望着湖面。最后祁远一刀割断绳索,低声道:“走吧。”
“意外之财莫要贪。”
朱老头语重心长地说道:“一个不小心,把命搭上去就亏大了。”
石刚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谢艺见程宗扬皱着眉,一手揉着太阳穴,问道:“怎么?头痛吗?”
程宗扬摇了摇头。那奴隶他还记得,很瘦弱的一个年轻人,因为扶钎,一只手被铁锤砸伤。自己把他挑来走这趟南荒,本来想自己开溜时方便一点,没想到却送了他的性命。
“行商都怕出事,可生生死死总也免不了。”
云苍峰缓缓道:“我们走南荒的,总是一句话:生死由命,富贵在天。”
众人绕过月牙状的湖泊,从后面接近山峰。正面看时,这山峰也不是很险,那美女并在一起的双腿伸入湖中,坡度平缓。后面却陡峭之极,比起他们曾经走过的天藤也不遑鱼让,只有一条之字形的小路沿着山壁盘旋而上。
一直走在前面的花苗人,此时落到了队伍最后面。苏荔一手扶着刀柄,面色凝重,后面的花苗女子都沉静下来,紧紧拥住队伍中间那个娇小的身影。
花苗人的热情与开朗给程宗扬留下深刻印象。但这些大度的花苗人,在某些事情上,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倔强。直到现在,她们也没有表露自己的目的,向商队求助。
虽然她们得到确凿的消息,表明鬼巫王身边没有任何侍从和护卫,但只凭她们这些人,想除掉这位南荒的王者,无异是一个巨大的冒险。可这些花苗人不仅没有一个人退缩,并且总是那么欢乐,似乎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。
戴着面纱的乐明珠像羞涩的新娘一样,微微低着头,乌溜溜的眼珠却一个劲的乱转,好奇地看着眼前的风光。
凝羽也在花苗人的队伍中。在山洞里,乐明珠用一种特异的手法按摩过凝羽的穴道,凝羽便陷入沉睡。那些花苗女子用藤条和树叶编织成一个精巧的担架,抬着她一路行走。好在凝羽身体轻盈,并不是很吃力。
几乎所有人都知道,白夷是南荒最富饶的部族之一。在这座外人难以靠近的山谷中,不仅出产珍贵的白夷湖珠,还盛产黄金和美玉。每年,云氏商会都要耗费大量人力贩来货物,交易白夷人的金珠珍宝。
从山脚往上看去,能看到半山腰间一座石堡,石堡并不高大,所处的地势却险峻之极,正拦在那条唯一的山路尽头,只有越过它,才能进入白夷族的领地。
祁远对白夷族好奇已久,此时亲眼目睹,不禁啧啧赞叹。和南荒那些简陋的村寨相比,这里简直是都市了。
小魏眼尖,指着山上道:“那里好像有个穿白衣服的女人,在看咱们!”
吴战威拍了他一把:“不是你眼花了吧?这些天你跟那个花苗姑娘拉拉扯扯的事可没少做,还有心看别的女人?”
小魏嘀咕道:“真有!怎么一晃眼就不见了。”
“深山出俊鸟,”
吴战威取笑道:“都说南荒最俏的女子,除了花苗就是白夷。白夷的风俗跟花苗差不多,说不定你还能再找个中意的。”
小魏笑了一声,没有接口。祁远却上了心。低声道:“小魏,你不会是动了心吧?我跟你说,这种事可当不得真,除非你想一辈子住在南荒的大山里头。”
小魏低头摆弄着弩机,过了一会儿道:“那也没什么不好。”
祁远干巴巴笑了一声:“南荒邪气重,平常人在这里待上半年就到头了,住得久了,也会变成半人半妖的怪物。”
小魏闷了一会儿,有些不服气地说道:“那老头不是没事吗?”
祁远咂了咂嘴,“那家伙都老成精了,黏上毛就是活猴,你跟他比?”
队伍离石堡越来越近,程宗扬在后面照看了一会儿凝羽,然后打马上来。只见石堡的大门紧闭着,看不到一个人影。
云苍峰道:“白夷人生性谨慎,这石堡的大门平常都是锁着的。外人即使走到这里,也未必能进去。”
朱老头哼了一声:“啥生性谨慎?就是胆小!一个个都是兔子托生的,有点风吹草动就钻到洞里。让我说,南荒最没用的就是他们!”
程宗扬讶道:“朱老头,你不是跟白夷人有仇吧?”
“啥仇啊?”
朱老头气哼哼道:“我朱老头就是看这些死兔子不顺眼!在外面让我碰到,看我不一手一个,掐巴死俩!”
程宗扬吹了声口啃。
云苍峰微笑道:“南荒诸族,白夷人从来都不以勇武知名。但白夷人虽然文弱了些,也从来没向谁低过头。你看这山就知道了,莫说连铁器都要从外面买的南荒人,即便是晋国的北府兵,也未必能攻下来。”
易彪一手握着刀,寸步不离地守在云苍峰身旁。易虎被洪水卷走后,他就成了这些军士们的核心。这个豪爽热情的汉子仿佛一瞬间成长起来,气度变得沉稳严谨。他目光炯炯地打量着周围的地势,最后点了点头。这里的地势实在太过险要,山势平缓的正面全部被湖泊围住,后山险峻无比,只需十几个男丁守在石堡上,即使数千精兵也只能望之兴叹。
云苍峰亲手打开鞍侧的包裹,取出一面旗帜,迎风一展,高高举了起来。墨蓝色的锦面上,用银丝绣着繁复的环形云纹,中间是一个硕大的“云”字。
云氏商会的旗帜一层开,山上就传来一阵欢呼。接着有人吹起号角,刚才还空无一人的石堡上立刻涌出一群身穿白衣的年轻人,一边招手,一边兴高采烈地叫道:“是云家!云家的商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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